2017年10月26日 星期四

推動香港成為良心社會

良心社會並非遙不可及運輸及房屋局構思的「合法劏房」,就很推動香港成為良心社會。

「合法劏房」的構思,是局方希望透過一些良心業主」合作,提供「一百幾十」個500呎的唐樓單位每單位分成45個空間,「合法劏房」,交由慈善機構出租及管理,讓有需的人士租住「合法劏房」的另一模式則是類似「七十二家房客」,即多個家庭住在同一地方,各有房間之餘,共廚房、廁所等設備,變成同屋共住。由此可見「合法劏房」的構思既培一班良心業主」、發揚慈善機構的善心,又促住客間的守望相助,在在都朝著推動香港成為良心社會而進發

其實香港早已有良心食店及良心麵包店等,堅持以成本價出售食品。香港又有良心校長,克任職於弱或偏地區學校,與學同甘共苦香港更良心醫或仁醫當附意外時會携藥箱衝出私家診所,救急扶危醫療、教育、飲食都有良,現在連「重中之重」的住屋問都出現「合法劏房」的良心業主,香港成為良心社會,指日可待

5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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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什麼是良心?小弟想起香港警務處的前一哥就曾經反問「良心是什麼?」又辯稱良心是一件危險的事,因為「你的良心和我的良心並不相同。」

    小弟從小受師長教誨,說人有善性,亦即是孟子所說的四善端。人天生明是非,依著性善行事,分清是非,就是依從良心。小弟幼時讀教會學校,聖經課的老師說,耶和華上帝創造人類時,給人類自由的意志,讓人可決定做甚麼,不做什麼。同時,上帝也賦予人內在的是非感,也就是良知。

    如此說來,無論是儒家、耶教的良知,均不謀而合,說得明明白白,具有共通的,普世的標準。小弟想來想來去也不明白,何以有人說你我的良心會有不同?難道說這話的「人」非上帝所造?

    說回正題,香港成為「良心社會」,是一個良好的願望,小弟生於斯、成於斯,自然也希望此願望成真。但有沒有如此多的「良心業主」,願意不牟私利,把物業交慈善機構出租,倒是一個大疑問。良心業主所做有限,最能發揮作用的,應是地產商。他們可否也響應一下,當良心的地產商?只怕他們的良心和一般小市民的良心,又未必同一標準吧。

    醫生的良心很重要,因人命關天。但昨天閱報,某政府醫院的醫生居然在手術期間離開手術室,病人空等了三個小時。這個醫生的良心,看來又和大家的標準不同了。

    各行各業,有「有良」者,有「無良」者。香港的特首,不少高官均自稱是天主徒、基督徒,希望他們的良心也是受到《聖經》熏陶,跟《聖經》的是非、善惡標準一致,這樣香港才有希望成為良心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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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是個天主教及基督教國家,他們的良心應受到《聖經》熏陶,跟《聖經》的是非、善惡標準一致,不過他們在唱美國國歌時都是用右手掩著良心,反而最近有些美式足球員不肯依從這方式,而美國又好像沒有國歌法可予制裁,或許這些球員才是最有良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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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唱國歌時以右手掩胸,似乎是美國人對國歌旗表的效忠禮(Pledge of Allegiance),也有不少國家的人模仿,包括一些中國的運動員。但今年有中國的人大常委稱此乃美國模式,中國不能盲目追隨。

      以小弟所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歌法已在10月1日實施,其中要求奏唱國歌之際,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不得有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又規定把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侮辱國歌者,由公安機構處以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犯罪者依法追完刑事責任。

      國歌法也會適時納入港澳《基本法》附件三,兩個特區應當在當地立法實施。如此看來,香港不久也要立國歌法。

      小弟乃愛國者,認為尊重國旗和國歌是國民的本分,小弟贊成凡聽到國歌,均應放下所有工作,即時肅立。香港特區的國歌法,更應清晰說明,奏國歌及升旗時,必須向國旗行注目禮,最好能目泛淚光,否則是對國歌和國旗大不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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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祖國如母親,愛她是與生俱來的,國歌代表國家,不應對國歌有不尊重的舉止,甚至在奏起其他國家的國歌,亦應同樣保持莊重。
      新月人所不明白的,是萬一在唱或演奏國歌時出錯,例如發音,節奏等出錯時,會否觸犯國歌法內的條文,如果因此犯罪,一定會目泛淚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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