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屋短缺是很多城市經常面對的問題。在歐美,獨立屋的住戶,家中人口增加了,會在自家後院加建一所小屋,稱為「祖母屋」(Granny Flat),以增加居所面積。「祖母屋」的原意,是給年長的祖父母居住,讓下一代既可就近照顧長者,生活上又互不干擾。但近年,住在「祖母屋」的也不再限於自己的祖父母,而可能是其他住客。為什麼呢?
以奧克蘭市為例,由私人發展商興建的新屋供應不穩定,加上外來人口對住屋的需求,導致房屋短缺,租金和房價飆升,政府遂將祖母屋作為房屋問題的其中一個解決方案,辦法是由本年1月15日開始,簡化加建「祖母屋」的規例。屋主再不需要經冗長繁複的手續預先向市議會遞交申請,屋主增加的「祖母屋」,除了自住,亦可出租,既可收租,也提升了物業的價值。
- 必須是單層、附廚廁的「簡約屋」。
- 面積不得超過70平方公尺。
- 施工質量必須符合紐西蘭《建築規範》(Building
Code)。
- 需由持牌建築專業人士施工或監管。
- 施工前及完工後需通知奥克蘭市議會。
- 需支付發展貢獻金(Development
Contribution)和水務連接費(Watercare fees)。
所謂「簡約屋」,是指一房、飯客廳、開放式廚房及一衛浴的標準。當然,最先決的條件,是原有居所要有後園,地勢最好較為平坦,這樣會利於規劃與施工。紐西蘭政府估計在未來十年會有額外 13,000 間「祖母屋」落成,希望對舒緩住屋荒有幫助。(網上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