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的法定產假是52週,包括26週普通產假和26週額外產假,全為有薪產假,當中首6週可享全薪的90%,其餘是定額的有薪假。
2. 嬰兒的父親 (或母親的女性伴侶)可享有兩週的法定侍產假。如果母親在嬰兒出生半年後,提早復職,父親 (或母親的女性伴侶) 可申請額外侍產假不多於26週。額外侍產假基本上是無薪,但由於母親尚有剩餘的有薪法定產假,這些薪津會轉給申請侍產假的父親 (或母親的女性伴侶)。
以上的細節或有偏差,但可看到英國的侍產假和產假的精神是讓嬰兒出生一年內,有雙親充分的照顧,所以產假比香港優厚,相信香港擬推行的侍產假,也難與英國的侍產假相比,而且香港只擬推行公務員侍產假,無論是否一種帶頭作用,已惹來拉遠公務員與私人市場僱員福利,及增加社會矛盾等的批評。香港是全球少數沒有侍產假的地區,生育率又低,如要鼓勵市民「多產」,推行侍產假會否有幫助呢?不過還有一種未解決的社會矛盾,就是本港孕婦要與湧港生產的內地孕婦爭用產房。
任何政策均有代價。有薪侍產假是德政,小弟今生應再無機會享用,但仍會贊成。香港的生產成本高,租金,工資高昂,再加有薪侍產假,成本上升,整個社會均要承擔所帶來的影響。相信各大小CEO必定反對也。
回覆刪除從來冇諗過香港原來係少數冇侍產假嘅地區,正如閣下所講,商界會擔心經營成本上漲架,不過做CEO嘅好精嘅,暫時當然唔會出聲,睇吓在公務員之間嘅侍產假package係點都唔遲。照估計點都冇英國咁長啦,人地產假有一年,香港產假10個星期,即係五份之一咁啦。如此類推,侍產假唔會多過英國嘅五份一啦,我都係亂估一通咋。
回覆刪除香港人產後交俾菲傭湊,桃姐退晒休咯,中產階級負擔到菲傭人工,所以產假得10星期都掂。不過香港請左咁多外傭,將來係咪耍付出高昂嘅社會成本呢?睇吓法庭點判佢地申請居港權單K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