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龍告訴垃圾蟲:「從本月22日起,有7項罪行的定額罰款,會調高一倍至3,000元,例如:亂拋垃圾、隨地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海上棄置廢物等。亂拋垃圾執行嚴格,把垃圾棄置於廢屑箱頂部或旁邊,已視作亂拋垃圾,可被罰款。」
就算不做垃圾蟲,做個店主,如果有貨物被視為阻街,又或有廢物放置店外,觸犯「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或「非法擺放廢物」等罪行,可被罰款,金額更上調三倍至6,000元。
綠底紅點的垃圾蟲,出生於1972年,由政府新聞處創作。可能因為要飾演「歹角」,所以有點醜樣,但形象鮮明,不少人還覺得他可愛。他服務香港20年後退休,繼任人「清潔龍阿德」改以正面形象出現,但外型像青蛙多於像龍,形象不及垃圾蟲鮮明。有人認為清潔龍的宣傳效果不及垃圾蟲,究其原因,可能每個人心裏都有條垃圾蟲,怕一時不心,亂拋垃圾被罰。不過,隨着罰款金額提高一倍或三倍,垃圾蟲已變為可憐蟲。(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