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一個慳電膽擁躉的回憶錄

特首在今年10月以《羣策創新天》為題的施政報告內,其中一項是叫市民使用慳電膽,引起了一連串風波。
其實自五年前起,我已經使用慳電膽,目前仍有使用,這當然不是因為我是個「順民」,而是源於一段驚心動魄的往事。
話說遠在陳奕迅尚未唱《明年今日》之前,我在彌敦道一家燈飾店看中了一盞吊燈,付款後,由該店送貨及安裝在客廳。用了大概兩年,藏在燈座內的一塊小型的「電腦板」壞了,失去選擇開全數或半數燈泡的功能。其時該燈飾店已結業,於是我請一位電器師傅上門修理。當他把吊燈從天花板拆下之際,面色大變,我不看還可,一看之下一陣心中發毛,牙關打顫。原來不知從那時開始,吊燈已和天花板內的裝置「脫鈎」,全靠一條駁電的電線吊著,隨時可能掉下來。由於沙發剛好在吊燈下面,而我們一干人等經常坐在沙發看電視,所以我們有一段時間,其實是「命懸一線」,幸好得上天眷顧。
故事只說了一半。舊吊燈拆走後,我四出物色一盞新的吊燈。這次我學乖了,先問店方由什麼人負責安裝燈飾,如是者問了多間,知道裝燈飾、裝冷氣機都是由店方外判給一些技工,人工是以每支燈計算。我雖不敏,但立即想到:裝得愈快,就裝得愈多,裝得愈多,收入便愈高,即是做得快,好世界。其中一家燈飾店見我面青唇白,索性說:「唔使諗咁多喎,呢度成條街嘅電燈舖都係用嗰隊人架喇!」
或者我真是很「騰雞」,但事至如今,我終於明白吊燈不是我這種人用的,只好返璞歸真,在客廳只裝一個一百火的電燈膽,連燈罩都不用,觀感上確是連賣魚檔都不如,但君子不立吊燈之下,安全第一,寧願食少啖,多覺瞓。多年後陳奕迅終於唱《明年今日》,開頭第一段已經是:「若這一束吊燈傾瀉下來,或者我已不會存在,即使你不愛,亦不需要分開」,我一聽便覺得相逢恨晚,歌曲十足似是為我度身訂造。
不過問題又來了,原來鎢絲燈泡好像一個熱心服務社會的良好市民,除了發光,還會發熱,不用一個月,燈泡的熱力已把周邊的天花板薰黑,有需要改善一下。那時市面已開始有慳電膽賣,但由於光亮度較低,不能只裝單一個慳電膽在客廳。但在同一位置裝多個燈膽,難道又要先安裝一束吊燈?幸而那時市面湧現了一些設計簡單的天花燈飾,沒有吊燈般沉重(亦便宜得多),每盞燈飾有幾個燈頭,可以安裝慳電膽。這些燈飾就算掉下來,我最多是受傷送院,不會有生命危險。從此以後,我便開始擁護慳電膽。對於近日對慳電膽提出批評的人,我覺得他們實在比我幸運得多了。
我那因為一束吊燈而飽受折磨的弱小心靈,在紐西蘭卻得到慰藉。今次是外國月亮較圓。原來那兒的民居多是用木材建造,天花板不適宜安裝沉重的吊燈,於是我的「吊燈恐懼症」遂得以舒緩。紐西蘭一般民居裝的多是簡單兼「冇型冇款」的路軌燈,那只是一條直身的金屬路軌,可以裝在天花板的木方上。路軌附有三至四個活動燈頭連燈罩,每個可以調整位置和角度,燈泡則是「飛利浦」的40火或80火的鎢絲聚光燈泡(Philips R80 Spot Reflector Lamp)或同類產品,好處是可以把光源集中於經常活動的範圍。由於家居面積大,為了節省能源,不可能全屋燈火通明。「飛利浦」的燈泡在紐西蘭的超市很容易買到,品質也佳,所以我樂於採用,這不是廣告,更不牽涉利益輸送。
回憶錄到此為止,但這只是交代我採用慳電膽的原因而已。我已有接近五年慳電膽的「膽齡」,對它的歷史、優點、缺點、各牌子之間的比較等,都略有心得,且待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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