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 星期一

對角行人過路處

本港繁忙的十字路口上,不時看到有行人趁兩段行人綠燈亮起時,「打斜過」馬路,「交叉」行往對角。例如在鬧市的皇后大道中、畢打街和雲咸街的交匯處,每到正午,十分擠迫,不少行人會打斜過路,形成一個熙來攘往的對角行人過路處。

「打斜過」馬路在本港並不乎合交通規例,但在外地如日本、台灣、紐西蘭,甚至鄰埠澳門,不少繁忙的十字路口,都已有對角行人過路處,既方便行人,也減少汽車等候夜通燈的時間,可謂相贏。據報導,最近運輸署終於審視了兩個十字路口,其一是尖沙咀加拿芬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另外是沙田沙角街與逸泰街交界,試驗設立「對角行人過路處」(又稱「斜角斑馬線」)。這算是「打斜過」馬路的先導計劃吧。(圖片:RA)

6 則留言:

  1. 打斜過,令我想起童年的回憶井字遊戲,確實揚揚大道,左穿右插,暢通無阻。: )路過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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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有另一種遊戲是十字介豆腐,玩得熟習了,過馬路不會與人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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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正方形或平行四邊形,若以A,B,C,D為其四角,則AC或BD的距離,一定短於AB+BC,或AD+CD。所以,對角線是捷徑。

    過馬路也一樣,不單是日本、台灣、澳門等地,中國內地也有不少城市,設有對角的行人路和交通指示燈。香港現在試行,其實是「落後」很多了。不過,香港的交通設計,不容易打斜角走,大家也習慣了走AB+BC。

    過馬路,也可以看出性格。有些人小時候,總愛衝紅燈,長大後,卻依足指示。有些人,剛好相反,小時依指示,長大後,胡衝亂撞。

    如果成人拖著小孩過馬路,還是依足規矩,以身作則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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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時今日過馬路不依交通燈指示,有機會遇到便衣警察發告票,罰款可達二千大元,很肉痛的。所以無論如何,還是依足規矩最上算。

      其實邊看手機邊過馬路,就算依照交通燈,仍有危險,但做低頭一族,沒有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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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特别香港過馬路,真的耍特別小心。。早排看一則新聞,個懷孕少婦很小心過馬路,怎知被一架冒失司機,架駛其高速貨車,攔腰一撞,造成意外惨劇。。假若大家都過馬路,依足規距過行人輔助線,但都提高多一個警覺,提防一些不守規距鲁莽司機,以策安全,一個醉駕及揾食車司機,出名 是死神的化身,尤其是香港這大都會,阿們 。 : )路過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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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萬二分同意。作為行人,不要以為守規矩,等到一轉綠燈,就可以大安主義,立即過馬路,一定要看清楚路上的車是否慢了下來然後停定,特別是天雨路滑的時候,有車會煞車後再「跣呔」,同前衝,變了衝紅燈,非常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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